正是王铁锤的女儿王翠儿。
&esp;&esp;据八位女子交代,这王翠玉已经死于一个月前,至于掩埋于何处却不得而知,但可以肯定凶手就是史可琅。
&esp;&esp;面对众女的指证,史可琅却是百般地狡辩。
&esp;&esp;不过这不要紧,有口风紧的,自然就有口风松的。
&esp;&esp;在史可琅这里找不到线索,就从史家仆人的身上找。
&esp;&esp;结果根据仆人提供的线索,在史家的后花园中寻到了掩埋的尸体。
&esp;&esp;人证物证俱在,史可琅纵使百口也难以辩驳。
&esp;&esp;杀人者,偿命!
&esp;&esp;这是一个不能更改的道理,尤其是这种有意的杀害,就更谈不上法理外的人情。
&esp;&esp;后世诸多富二代以钱财逃脱罪行,但是在他叶宇这里是寸步难让。
&esp;&esp;他没有包拯那样铁面无私,甚至有的时候还不折手段,但他也知道什么是罪有应得。
&esp;&esp;所以当史浩在牢狱中,恳求法外开恩饶恕史可琅的时候,叶宇当即斩金截铁的予以拒绝。
&esp;&esp;若是没有闹出人命,此事倒也有回旋的余地,毕竟人若是还活着,一切也都可以妥善处理。
&esp;&esp;可如今命案当前,史可琅在刑场之上,终究难逃那致命的一刀。
&esp;&esp;偷人,这个词多用于女子,但男子对此也是乐此不彼。只是那不可信的史书,将其‘善意’的抹去了。
&esp;&esp;史可琅的这番行径,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。
&esp;&esp;妻不如妾,妾不如偷,当年西门庆在这方面可是玩得炉火纯青。
&esp;&esp;显然史可琅对这一手,玩得有些霸道与过火。成了妻不如妾,妾不如偷,偷不如抢。
&esp;&esp;只可惜史可琅的这种嗜好,堪堪断送了自己的小命。
&esp;&esp;史可琅的案子是可以定了,但是史浩的案子,叶宇却难以定论。
&esp;&esp;虽然也是证据确凿,但史浩毕竟是魏国公,更是当今皇帝的老师。就算叶宇想要定案,也要问一问赵昚的意思。
&esp;&esp;史浩与赵昚有师徒之情,赵昚与叶宇又有君臣之礼。所以为人臣者,此事理应上报于皇帝赵昚。
&esp;&esp;所以距离王宪、唐宏之事没多久,叶宇的又一道奏折火速到达了京城。
&esp;&esp;这一次的震动丝毫不亚于伪币一案,整个朝野对于叶宇要动史浩的建议,予以严厉的批判。
&esp;&esp;批判,但不否决!
&esp;&esp;这也是为人臣子的手段,既起到了煽风点火的作用,又站在了正直臣子的位置上。
&esp;&esp;“你看看,对这种囤积压榨的行为,我是不赞同的,我是忠臣!”
&esp;&esp;“但叶宇这种行为是陷陛下于不义,让陛下罔顾师徒之情,叶宇是个大大的奸佞之徒!”
&esp;&esp;“……”
&esp;&esp;这些就是群臣们的心中所想,混迹朝野几十年,个个玩弄权术都成了精。
&esp;&esp;每个人都是忠臣,到了叶宇这里就成了奸佞之徒。
&esp;&esp;历史的可笑之处就在于此,翻阅史书称赞某位大臣忠君爱国的言词时,或许这位大臣的本意,并非我们认为的那样纯粹。
&esp;&esp;但不管怎么说,叶宇这份奏章,倒是给赵昚带来了许多难题。
&esp;&esp;奏章中叶宇列举了诸多证供,史浩这种知法犯法的罪行,虽不至于判处死罪,但也必定是重罪难逃。
&esp;&esp;可史浩是他赵昚的恩师,当年若不是恩师从旁指点,这个江山就轮不到他来坐。
&esp;&esp;所以赵昚与史浩之间的师徒之情,不可谓不深,否则也不会让史浩身居魏国公。
&esp;&esp;左手边放着叶宇言辞恳恳的奏章,右手边放着一些大臣力保史浩的奏章。
&esp;&esp;这些朝堂大臣,有不少是当年史浩提拔上来的臣子,对于史浩他们自然是进谏力保。
&esp;&esp;群臣力保史浩的同时,更纷纷对叶宇进行弹劾,因此赵昚在这件事上犹豫了很久。
&esp;&esp;“民为贵,社稷次之,君为轻!为君者,天下百姓之共主。同理,天下百姓亦是君臣之衣食父母。试问陛下,若无士农工商,何来天下?若无天下,又何来君臣、何来天子?
&esp;&esp;鸦有反哺之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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