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哦,这就难怪了,我说怎么就突然封她为县主,原来是这样。”
“我想起来了!十多年前,镇西大将军的女儿在皇宫中失踪了,当时影响很大呢,原来就是她,这可真是巧呀!”
宋兴宁听到这里,瞠目结舌,半晌才回过味来,只觉眼前的美酒佳肴都不香了。
嘴里全是苦涩,酸楚,以及浓浓的后悔之意。
阮棉娘啊,曾经是他的订亲对象啊!
结果阴差阳错,自己最后娶了个无盐嫫母。
这要是当初没弄错,那自己岂不就是大将军的女婿了?
那还用得着埋头苦读,削尖脑袋,只为考取一个好功名吗,然后再祈祷补得一个肥缺吗?
他只要躺在家里就什么都有了啊!
众人面前,宋兴宁强忍住要拍腿捶胸的举动,脸色扭曲得难看。
“哎,宋公子,你怎么了?”马商人见状,问了一句。
宋兴宁连忙道:
“哦,没什么,刚有点不舒服,现在已经好了。”
马商人劝慰道:
“读书是很辛苦,可别把自己憋坏了,呆会公子若是看上哪位姑娘,可以跟在下说,这都不是问题。”
宋兴宁闻言,感觉稍微好受了点。
但也仅是一点点。
要知道,那阮棉娘长相方面也是挺标致的。
这里的庸脂俗粉,怎么跟人家比较?
唉!
宋兴宁感觉心里空落落的,怎么都提不起精神了。
过了好一会,台上表演的姑娘们换了一茬又一茬,他才感觉缓过劲来了。
京城的姑娘们确实也都很漂亮,不提阮棉娘,至少比张成凤那杀猪后代强了不知多少倍。
比如此刻台上正在拨弦唱曲的美人花魁,那真是个尤物。
可惜,他知道他不够格,在场的豪门权贵多的是。
马商人刚才还给他暗地里介绍过了,坐在最前面的那位,是当朝三皇子!
三皇子,他当然知道。
来了京城,别的可以先放一边,但最重要的几位人物,那必须得打听清楚的。
这位三皇子夺嫡的呼声最高,要是能做这位的入幕之宾,那可就太好了!
他现在是举人,还是解元,已经有资格站在皇子的面前了。
但要想入了对方的眼,还需要一个机会。
就在这时,老天爷似乎都在帮他,机会来了!
那花魁笑吟吟道,她喜爱诗词,今日若是有人作的诗能得她喜欢,她愿意陪其共度良宵,云云。
宋兴宁当即眼睛一亮,这不就是他的机会吗?
如果他能写出一首绝妙好诗,送给三皇子,帮其抱得美人归,他岂不就有希望入了三皇子的眼?
宋兴宁的机遇
他当即冥思苦想起来。
马商人也乐见他傍上三皇子,这对他也是大有好处。
虽说参与夺嫡这种事相当危险,可跟他有什么关系,他一个商人,反正入不了皇子的眼。
他还教了宋兴宁一个乖。
诗词这种东西,其实很难出千古名句,换句话说,大家作出来的东西,除开那些充数的滥词外,大致都会差不多,很难分出绝对的高下。
那花魁说的是以诗取人,她怎么判断谁的最好呢?
技巧就在这里了。
花魁出个这样的题目,目的并不是她口中说的喜欢什么的,那一般都是糊弄人的,她真正的目的,应该只是为了烘托气氛,拉高她的身价而已。
等火候差不多了,她自然会挑一个比较好的,说这是她最喜欢的。
那问题来了,她会挑谁的呢?
那自然是三皇子的了!
只要脑子没毛病,她就不会选别人,因为全场就属他最牛,她敢选别人吗?她也是花中老手,个中道理,不用多说。
所以什么以诗取人,完全就是这花魁或者说万花楼主演的一场戏,只要人傻钱多的凯子们把气氛捧起来了,万花楼的目的就达到了。其它的都不重要。
而宋兴宁需要做的,就是选择最合适的时间,也就是气氛最热烈的时候,把诗送出去。
而不是急吼吼的现在就把诗拿出去,那样多半会石沉大海。
宋兴宁耐心听完,后背汗毛都竖起来了!
当真是读万卷书,不如行万里路啊!
每一行都有它的门道,小觑不得。
当下谢过马商人,开始仔细想词。
马商人没说错,场上的气氛果然越来越热闹,献诗词的人有不少。好多人明知自己作的不行,也拿出来凑热闹,什么面如凝脂瓜溜溜,什么一笑顷城丢了魂,精致与粗鄙共鸣,风雅与庸俗齐飞。
等时候差不多了,宋兴宁恭敬有加地奉上自己写的一首诗,说自己早已仰慕三殿下的风采,今日得见,三生有幸,愿意赠诗一首,为三殿下助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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